根據(jù)四川省教育廳轉發(fā)《關于開展第四屆四川省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川人社辦[2015]25號)文件精神。
經(jīng)各黨支部于2015年3月28、29日民主推薦,黨委研究決定將我院職工張光同志作為四川省第四屆道德模范候選人上報,為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xiàn)予以公示,接受廣大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間,任何人均可通過來電、來函方式向紀委辦反映候選人有關情況。反映問題和情況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來電、來函應提供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以便核查。
公示時間: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
紀委辦電話: 8126728
學院黨委
2015年3月30日